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并加強獨立學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計〔2004〕138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選拔獨立學院優秀二年級學生到校本部學習工作的補充通知》(浙教辦〔2006〕59號)和學校該項工作相關規定,經本人申請,學生所在系部、浙江理工大學科技與藝術學院推薦,學校討論決定,擬同意浙江理工大學科技與藝術學院王佳雨等22人轉入浙江理工大學相應專業學習?,F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8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反映,電話:0571-86845631;如發現工作過程中有違紀違規情況的,請向紀委辦、監察處反映,電話:0571-86843028。
附件:
浙江理工大學科技與藝術學院擬轉入浙江理工大學相應專業學習的2016級優秀學生名單.doc
浙江理工大學
2018年8月2日